開庭庭審的過程是怎樣的
大家知道開庭的庭審程序是怎麼樣的嗎?接下來,請看下文。
操作方法
首先,我們要了解的是開庭審理也就是訴訟審理,一般來說,當事人準備齊全資料以後,如果沒有調解成功,就會轉立案,並進入審判程序。
開庭時,首先是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法庭紀律宣讀完畢以後,就開始正式進入庭審。
首先是由原告宣讀起訴書和訴訟請求,有代表律師律師的會由代表律師宣讀,如果沒有的,就由當事人本人宣讀。宣讀完畢以後,如果對方有反訴的,還要由對方宣讀反訴狀。
原被告宣讀完畢以後,被告會就原訴提出自己的答辯詞,答辯完畢以後,就是原被告雙方進行證據的質證環節,質證完畢之後,就結束審理。然後,就進入最後的陳述階段。然後,就等着法官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