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01)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加蓋戶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02)領取並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加蓋戶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03)原簽發機構提供的簽發記錄複印件或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複印件(原簽發醫院蓋章);
(04)新生兒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05)領證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06)新生兒父母戶口登記簿原件和複印件;
(07)新生兒父母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08)未上戶的需提供新生兒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的未上戶證明(已上戶的無需要提供此項);
(09)親子關係聲明(加蓋戶籍所在地政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