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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遗产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想要继承遗产,第一步就需要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以遗嘱方式处分继承权的,一定要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否则很难认定它的真实性,很可能不被采纳。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种不同情况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

(01)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提交的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6)提交一份公证遗嘱。

(02)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提交的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03)通过继承权公证进行房屋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有:①公证费、②房产价值评估费、③合同印花税、④登记费、⑤权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