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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没签合同被辞退或辞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关于没签合同或合同期内等情况下辞退或辞职经济补偿金问题,是很多人头疼的问题。面对这类纠纷该如何处理呢?笔者根据以往的把办案经验结合法律用实际案例来一一解答。详情如下:

解析没签合同被辞退或辞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步骤/方法

(01)没签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单位应该予以经济补偿从2000年起一直在某单位当保安的任先生表示,上个月领导口头告知他不用上班了,并称由于当时没签劳动合同,因此不予经济补偿。面对如此蛮横的单位,任先生该怎么办呢?据介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不在任先生本人,而在用人单位。此种情况下双方形成的关系属事实劳动关系,仍属《劳动法》调整范畴。“如该职工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单位应予以补偿。”根据规定,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劳动者可凭工资条、工作牌等曾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02)想辞职需付违约金吗? 明年辞职不用支付张先生咨询称,2004年大学毕业后他与某企业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合同注明违约金1万元,但是明年,张先生准备辞职,按照明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他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按现行法规,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要依法承担责任。如果张先生今年辞职,就应按约定支付1万元违约金;但张先生如果明年提出辞职,则不用支付违约金。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培训和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此外,凡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相抵触的,从该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03)合同期满不续签能否得补偿? 补偿按新法施行前后分段算胡先生咨询称,他在单位工作了4年,今年7月又签订了两年期合同,如果2009年7月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再续签,他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如果能,单位应按几年支付?目前,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的,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的,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此外,《劳动合同法》规定,新法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因此,胡先生这种情况,将实行分段计算的办法,也就是说,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按现行法律不能享受经济补偿;但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7月合同到期终止这段时间,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胡先生2009年7月劳动合同到期时,可以获得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04)工作一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该咋办? 是否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胡先生称,他儿子在单位已经工作大半年了,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根据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5)签订合同次数可否连续累加? 合同连签明年开始计算“我们单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我已连续签了三次,今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明年1月继续和单位签合同,是否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某国营企业工作的付小姐问,以前签订合同的次数在新法施行后是否连续累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是从明年1月1日新法实施之日起计算的。也就是说,在明年1月1日前,已经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明年还不能要求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从明年1月1日起计算,1月1日之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可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最多只能连续签订两次,第三次由职工决定是签订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且,为避免用人单位在签订两次合同后终止用工,第三次是否签订合同也要由职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