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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流程

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同时,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持本人和死者身份证件及全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一致同意的证明,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捐献遗体的除外)。

遗体捐献流程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01)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无偿捐献办理流程

(01)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6.太原遗体捐献志愿者可跟太原市红十字会联系,在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碑刻字。(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碑位于太原市仙居园遗体捐献纪念园内)

遗体捐献流程 第2张
遗体捐献流程 第3张
遗体捐献流程 第4张
遗体捐献流程 第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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