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複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操作方法
商標駁回複審材料內容
1)商標駁回複審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商標代理委託書
2)商標駁回複審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商標評審申請書
3)商標駁回複審申請人提供的與本駁回複審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4)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
5)商標駁回申請人蓋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如是公司)或者身份證複印件(如是個人)
商標駁回複審材料之複審申請表填寫
1、要使用《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
2、填寫具體評審請求和理由或者事實依據和相關證據的時候必須要另附材料,並且要和申請書一起提交
3、如果被駁回的商標是國際商標的話註冊號前必須標明"G"。
4、申請人名字後必須填寫身份證件號碼。如果申請人是外國人的話需要寫明有效聯繫方式和有效地址。
5、進行商標駁回複審申請的商標是多人共有商標的話要制定一個代表人,否則就按照申請人序列中的第一位來算。
6、辦理商標駁回複審的是申請人的代表而非本人的話,必須在申請人的聯繫人、通信地址、聯繫電話欄目中將相關內容標識清楚。
7、申請人如果還要提交補充資料的話,要在對應方框內打上"√"。
8、如果沒有委託代理機構代辦的話,可以不填寫代理相關欄目。
9、銀行足額匯款1500元,作爲商標評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