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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度過在拘留所的日子?

首先我說說拘留。拘留分爲兩種,一種是刑事拘留。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9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總的來說,刑事案件中公安機關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長不超過37天。可就是涉嫌違反了刑法上的各種罪名的違法行爲。一種是行政拘留。是指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最長合併、數罪併罰處罰不超過二十天。

怎麼度過在拘留所的日子?


網友認爲:

一看你說的就是外行,你一上說的只是看守所裏面的行政拘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治安拘留,一般最多15天。看守所還有刑事拘留,還分刑拘,延期與逮捕,時間那可就長了,別問我爲什麼知道這麼多,我天天工作的地方。


拘留所不用幹活的、一個房間十幾個人、每天七點鐘起牀疊被子、洗臉刷牙、等待吃早餐喝白粥、吃的都是從視窗遞進來、9點左右就開電視了、11點左右開始放風、放風就是讓你們出去吸菸區抽菸、每個人兩支或者更多、反正20分鐘到半個小時、時間到了又回房間、11點吃飯、然後看電視到12點就要睡覺、兩點鐘起牀、起牀就是看電視看到五點鐘吃飯、吃完飯繼續看電視看到晚上10點就要睡覺、不管任何時間睡覺都要有兩個人不睡覺坐着值班、就是看着別人睡覺、怕出什麼事、有事馬上按報警、每個人值班兩個小時、輪流的、一天就這樣過、注意!只有週一到週五纔有放風抽菸、星期六星期天沒有出去的、一整天在房間、時間很難熬的、在裏面過半個月你會覺得過了半年一樣。

刑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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