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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所需的资料

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屋和廉租住屋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屋。公共租赁住屋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屋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屋。本文将介绍申请公租房所需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申请公租房所需的资料

申请公租房所需的资料

(0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0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0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04)婚姻证明:(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0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06)房产证明:(1)户籍地房产证明;(2)租住屋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屋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0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08)以上证明材料全部用a4纸复印。

(09)申请公共租赁住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屋或者住屋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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