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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離婚後女方戶口如何遷出

離婚這個詞語很熟悉,你知道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離婚後女方戶口如何遷出嗎?

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離婚後女方戶口如何遷出

操作方法

(01)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離婚後女方戶口如何遷出 第2張

(02)離婚後女方戶口如何遷出?離婚後的戶口可以分為兩方面:一是可以回遷戶口,二是分戶。

(03)戶口遷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由孃家人持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簿,然後到孃家(遷入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準遷證》,然後回現戶口所在地下戶口,換成《遷移證》,就可以回孃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落戶口。由於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辦理戶口前可以先到當地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離婚後女方戶口如何遷出 第3張

(04)離婚後戶口分戶:離婚分戶的,即把原來的戶口本分成兩個離異後的夫妻各自新辦一本戶口本,或一方遷出另辦一本戶口本。憑離婚證明(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戶口本》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即可。